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返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7 15:03:16
各县(市、区、园区)总工会、局(系统)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会经费返还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工会经费返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划拨工会经费返还流程
按市总工会相关通知,携带有关资料到经济技术和财务部办理返还手续。市总相关部室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返还。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返还工会经费报告(附件1);
2.本单位工会上年度工会经费决算表和本年度工会经费预算表(附件2);
3.本单位全体在职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证明(附件3);
4.本单位工会银行账户户名、账号、开户行信息(附件4);
5.带工会财务章来我会代开工会经费专用收据。
二、税务代征工会经费返还流程
相关企业工会在当月通过税务缴纳工会经费后,于下月20日之前到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财务部申请办理经费返还。市总相关部室在收到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返还。具体流程如下:
1.填写《基层留成经费返还申请表》(附件5)或者在“景德镇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下载资料清单和填好后网上提交资料和相关附件资料(交费票据复印件、上年度工会经费预决算表)。交到市总工会财务部。
2.市总财务资产部审核资料后联系基层工会开具收款收据(加盖本单位工会委员会公章),办理返还经费。
联 系 人:万书耘
联系电话:8216072 13479838235(微信同号)
景德镇市总工会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