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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

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江西省五一 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18 15:47:48

各县(市、区、工业园区)总工会,各局(系统)工会,市总直属基层工会: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按照省总部署,开展2024年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及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名额

分配给我市的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推荐名额:省五一劳动奖状2个(其中非公有制企业不少于1个);省五一劳动奖章6名(其中一线产业工人3名、其他一线职工或专业技术人员1名、科教人员2名),另可争取农民工1名和企业负责人1名;省工人先锋号5个(其中企业班组4个,且至少2个属于非公有制)。详见省五一奖和省工人先锋号评选文件。

此次申报推荐结合实际进行统筹安排,各推荐单位按以下规定名额进行推荐申报:

1.省五一劳动奖状: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分别可申报1个非公有制企业为推荐对象,总直属基层工会可申报2名推荐对象。

2.省五一劳动奖章:1)一线产业工人:乐平市可申报2名推荐对象,且其中至少1名须为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浮梁县、珠山区可申报1名推荐对象,且须为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总直属基层工会可申报2名推荐对象,且其中至少1名须为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2)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乐平市可申报1名推荐对象,且须为非公有制企业的职工;总直属基层工会可申报1名推荐对象;(3)科教人员:乐平市、浮梁县、珠山区和昌江区分别可申报1名推荐对象,总直属基层工会可申报2名推荐对象;(4)企业负责人:总直属基层工会可申报2名推荐对象;(5)农民工:乐平市、浮梁县、昌江区、高新区和昌南新区分别可申报1名推荐对象。

3.省工人先锋号: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分别可申报1个非公有制企业班组为推荐对象;总直属基层工会可申报2名推荐对象。

二、严把推荐对象质量关

(一)推荐评选工作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市总工会成立推荐评选2024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工作委员会,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各地各相关单位需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二)所有名额均由市总工会择优推荐。各推荐单位在推荐申报时要充分考虑各类对象比例,推荐时注意非公优先、企业班组优先原则。

(三)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对象相关信息务必认真核查,确保其身份信息真实性,在结构比例、推荐程序、材料规范等方面指导把关,落实好全过程纪实、全过程监督、全过程追溯等有关工作要求。

三、时间进度安排

各推荐单位务必严格对照《关于推荐评选2024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赣工办发〔20244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县级工会汇总各基层工会推荐名单,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采用差额方式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奖状和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具体完整的单位名称和简要事迹;奖章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姓名、具体完整的单位、职务、职称和简要事迹),报经县级党政同意后,提交市总工会审核。

初审汇总表请于2023年2月23日、其他预审申报材料请于2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财务部。

联系人:徐婧

联系电话:15179821226

 

附件:1.《关于推荐评选2024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赣工办发〔20244

2.2023年度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可推荐名额分配表

景德镇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

附件1:

赣工办发〔2024〕4号

 

 

江西省总工会办公室

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

江西省工人先锋号的通知

 

各设区市总工会、赣江新区工会联合会,省产业(局、系统)工会、省总工会直属基层工会: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进一步团结动员全省广大职工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争创一流,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智慧和力量,省总工会决定,2024“五一”前夕,表彰一批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称号。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包括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其中,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评选对象为我省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或设立在我省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的分支机构。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对象为上述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分支机构中的职工。江西省工人先锋号评选对象为上述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分支机构属的车间、工段、班组(科室)等。上述称号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一)常规表彰。2024年拟表彰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50个,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130个,江西省工人先锋号10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单列表彰。2024年省五一劳动奖和省工人先锋号单列表彰共分两类,一是对于在2023年度全省产改督查中获评好或优秀等次单位,表彰分配名额适当予以倾斜并单列,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其中,单列表彰名额中的省五一劳动奖章须推荐产改试点、示范点单位产业工人以及直接从事产改的工作人员或在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推动产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个人,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需推荐产改相关试点单位、示范点单位及其班组;二是对于在2023年度江西省“天工杯”劳动和技能竞赛、全国职工数字化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建筑信息模型(BIM)工种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及个人予以单列表彰,具体赛事及名额分配见附件3。(单列表彰名额不计入总体名额比例)

二、推荐评选条件

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获得者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加快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上勇争先、在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上善作为,符合《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具有一定的荣誉基础。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全力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高地、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三大高地”,实施产业升级战略、项目带动战略、科教强省战略、省会引领战略、治理强基战略“五大战略”,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实施产业链现代化“1269”行动计划,推动电子信息、有色金属、装备制造、新能源、石化化工、建材、钢铁、航空、食品、纺织服装、医药、现代家具等12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打造电子信息、铜基新材料、锂电和光伏新能源、钨和稀土金属新材料、航空、炼化一体化和化工新材料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落实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36条”,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助推民营经济创新升级,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切实增强经济活力、增进民生福祉,努力构建体现江西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持续深化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落实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五大任务,有效推动产改工作扩面提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天工杯”劳动和技能竞赛,深入推进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先进操作法、合理化建议和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五小”等群众性创新活动,不断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潜能,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评选流程

广泛宣传。各级工会要早计划、早动员、早部署,结合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等活动,采取印发通知、召开会议、网络发动、媒体宣传等多种方式,扩大推荐评选活动的职工群众知晓率、基层一线覆盖率,组织引导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参与。

(二)基层推荐。基层工会严格对照推荐评选条件,先进行初始提名(初始提名表见附件4),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向上一级工会推荐。推荐对象应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组)长或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形成职代会会议纪要(单位行政公章)。推荐对象应通过所在单位常用信息公开渠道,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奖状和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具体完整的单位名称和简要事迹;奖章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姓名、具体完整的单位职务职称和简要事迹)

差额评选。县级工会汇总各基层工会推荐名单,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采用差额方式研究提出推荐对象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请同级党政,经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后,提交市级工会审核。

(四)审核上报。市级工会对县级工会和本级推荐对象进行评审,并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待同意后,汇总推荐名单(含差额:奖章应为一线产业工人或农民工;奖状及工人先锋号应为非公企业及其班组)报省总工会预审(重点审核推荐对象是否符合评选条件、是否存在其他不宜获得称号情况等)。预审通过后,由市级工会提出推荐对象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请同级党政,经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各设区市和赣江新区的提交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审核,省产业和省总直属基层工会的提交省总产业和直属基层工会工作部审核。

(五)审定表彰。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产业和直属基层工会工作部分别对所负责推荐对象进行综合评审,符合基本条件的,统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由省总工会评审考评小组对推荐对象进行审议,再由省总主席会或主席办公会、党组会研究确定表彰对象,在省级媒体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奖励办法

对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由省总工会发布表彰决定,分别授予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江西省工人先锋号称号,颁发奖牌、奖章和证书。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由省总工会颁发一次性奖金5000元,其中劳动竞赛单列表彰的奖章获得者将获同等金额比赛奖金,按规定本次不再发放奖金。

五、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推荐评选工作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始终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保障产业工人参评获评比例,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严明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取得积极效果。

(一)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优中选优、比选择优,真正把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选树出来。坚持从人民群众中来,到人民群众中去,落实好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坚持面向基层一线普通劳动者在推荐的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人选中,一线产业工人不低于40%,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0%,科教人员不低于20%,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0%,农民工的比例不低于10%,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在推荐的江西省工人先锋号中,企业班组不得少于70%。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

没有开展劳动技能竞赛的企业和车间、工段、班组不得参加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评选。机关事业、社会团体县处级(含)以上干部,以及参照县处级相当职务层次管理的国企管理人员一般不参评。

要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劳动和技能竞赛特别是职工技术创新、技能比武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要注重在劳模创新工作室团队及所在单位中推荐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优先推荐为新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推荐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的在赣优秀港澳台资企业和港澳台同胞。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群众公认。所有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推荐对象还须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严格推荐评选程序。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执行“预审、复审及公示”程序,即实行预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县(市、区)级、设区市级和全省公示,各地要切实履行申报推荐主体责任,因审核把关不严造成推荐对象信息不全、身份造假、程序欠缺、公示举报等被取消评选资格的,明年评选时视情况将核减其表彰名额。

申报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应当征求纪检监察、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意见。其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审计部门意见,非公企业应当征求统战部门意见。申报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负责人须征求公安部门意见。

申报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的个人应当征求公安部门意见。推荐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国企高管和社会团体领导干部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推荐对象是企业负责人的,还应当征求纪检监察、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部门意见,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还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审计部门意见,非公企业负责人还应当征求统战部门、上级党委或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农民工须征工作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意见。在赣工作的港澳台同胞须经各级港澳台办公室审核同意推荐

江西省五一劳动奖章中的企业负责人(不超过13人)、农民工(不少于13人)推荐评选名额不直接分配,由省总工会统一平衡,择优确定推荐人选,不占推荐评选名额。各设区市必须上报1-2名农民工企业负责人限报1人。奖章推荐对象应考虑行业广泛性和代表性,如个别行业推荐对象过于集中,省总工会将征求其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统筹考虑,择优选树。

凡有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严重失信,未组建工会,未足额缴纳工会经费,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近五年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五)严肃推荐评选工作纪律。推荐评选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自觉接受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人民群众监督,确保评选各环节规范有序;要按照工作程序履职尽责,从严审核,严禁私相授受,杜绝滥用职权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强化推荐评选工作严肃性,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推荐评选工作,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对推荐评选工作中发现或收到的反映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推荐评选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无处置结果的,涉及的相关人选不得作为推荐对象上报。凡是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有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规定程序推荐等问题,即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且不得递补或重报;各级推荐单位要建立实名记录和报告制度,评选各阶段推荐单位要如实填写(见附件5),在上报推荐意见时同步上报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情况,同时抄送具有管理权限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做到全过程纪实;规范资料留存备案工作,做到全过程可追溯。

(六)按时高质完成材料报送工作所有预审申报材料请于20243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42日前报送推荐评选情况报告、推荐审批表各推荐单位已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证明材料、公示材料原件以及1-2名重点宣传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复审材料。

省总产业和直属基层工会工作部负责省属产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含省直机关工会、省教育工会)的省五一劳动奖和省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的组织协调工作。在结构比例、推荐程序、材料规范等方面指导把关,落实好全过程纪实、全过程监督、全过程追溯等有关工作要求。

 

附件:1.2024年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推荐名额

分配表

2.2023年度全省产改督查单列表单名额分配表

3.2023年度全省“天工杯”劳动和技能竞赛单列

表彰名额分配表

4.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初始提名表

5.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江西省工人先锋号推荐工作

全过程纪实表

 

 

 

江西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8

2024年江西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可推荐名额分配表.docx